“五一”、端午节假将至,为坚守节点、寸步不让,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唐斌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一桌餐”宴请问题。2016年至2022年,唐斌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陈某某在南宁市青秀区某高档小区安排的“一桌餐”宴请。唐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唐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自治区农信社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梁志军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至2022年,梁志军在春节节日期间,先后18次收受下属黄某和管理服务对象陈某某、顾某、潘某某等4人送给的礼金,共计23万元;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陈某某、潘某某、李某某在南宁市青秀区东盟商务区某酒家、长湖路某饭店以及某公司内部饭堂安排的宴请。梁志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梁志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防城港市发展改革委原党组书记、主任荣毅宏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至2022年,荣毅宏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谢某某、许某某、邓某、钟某某等人送给的礼金,共计9.9万余元。荣毅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荣毅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4.南宁市城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朱经武违规收受礼品、加油卡,违规在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3年至2022年,朱经武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谭某某等人送给的高档烟酒、手机、加油卡等,折合共计3万元;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胡某、王某在南宁市青秀区朱瑾路、凤岭南路附近私人会所安排的宴请;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主雷某某的车辆。朱经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朱经武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原工委副书记、管委副主任刘鹏生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至2020年,刘鹏生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先后6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朱某某送给的礼金,共计9万余元。刘鹏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刘鹏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6.德保县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明泽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至2022年,黄明泽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饶某某、陈某某、许某某送给的礼金1.6万元和高档白酒、茶叶、土特产等礼品。黄明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黄明泽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指出,上述6起案例,是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典型。有的转移阵地,潜入高档小区搞“一桌餐”隐蔽大吃大喝;有的贪图享乐,热衷于在私人会所接受宴请、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有的以礼尚往来为掩护,心安理得收受礼品礼金,深刻反映出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仍在潜滋暗长,由风及腐、风腐一体较为突出。全区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牢记“三个务必”,深刻认识“四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砥砺品质,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通报强调,奋进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必须永远吹冲锋号,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抓到底,以彻底自我革命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各级党组织要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把高的标准立起来,把严的要求落下去,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徙木立信到化风成俗,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旗帜鲜明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以好的作风激发斗志、树立形象、赢得民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于律己、严管所辖、严负其责,对“四风”问题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在抵制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上发挥“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把纠治“四风”情况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尺,聚焦“关键少数”、重点场所,紧盯违规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舌尖上的浪费”、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节日易发问题,以及隐藏在高档酒、“天价茶”、奢华包装背后的享乐奢靡现象,持续强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从严从重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深挖细查风腐一体问题,强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为加快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