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六公开”和“六不准”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日期: 2009-07-01 信息来源: 招生就业处 点击数:

严格执行“六公开”和“六不准”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6月30日上午,学校在教八楼会议室召开2009年招生工作会议。会议由学校校长赵艳林主持,党委书记黎志逘、党委副书记张学洪,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君出席会议,财务处、学工部、招生就业处、纪委、教务处、研究生部、保卫处、后勤处等部门负责人,各系(院)主要负责人及2009年录取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学洪副书记传达了国家教育部、广西教育厅2009年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宣读了《桂林理工大学和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新生录取工作方案》。赵君副书记传达了2009年全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会议关于严格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加强招生工作监督的有关精神,赵君副书记要求2009年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六公开”和“六不准”。“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申诉渠道公开、违规处理公开。“六不准”即在招生工作中,全体招生工作人员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机构或中介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黎志逘书记在讲话中强调指出,一是要提高认识,扎实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二是要提高招生咨询的质量,为做好我校2009年招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三是要努力工作,提高招生录取工作水平,顺利、圆满地完成今年的招生任务。最后,赵艳林校长强调,要严格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加强督查,规范录取,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学校2009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会后,张学洪副书记还召开了录取工作人员会议,专门就录取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示和要求。 

2009年招生工作会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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