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举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知识考试
为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增强学校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意识,根据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廉政准则》考试的通知(桂纪办〔2011〕2号)精神和桂林市纪委的有关工作安排,学校纪委分别于3月24日下午和3月25日晚组织全校310多名处、科级领导干部开展《廉政准则》知识考试。
校纪委高度重视本次考试,在二月份即下发考试活动的通知,并将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列入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各二级分党委、直属党支部也认真贯彻执行,积极组织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
通过本次学习考试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加深了大家对《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五个必须、八个禁止、五十二个不准等内容的理解,对提高我校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处级干部考试
科级干部考试
考 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