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提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论述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3月4日下午在政协民盟、民进联组会上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在两会代表委员中产生热烈反响,纷纷表示,胡锦涛讲话中提出的“八个为荣、八个为耻”,全面阐述了树立正确价值观的具体要求,对明确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胡锦涛提出的“八荣八耻”是: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