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粮集团原“老总”被责令辞职
日期: 2004-11-26 信息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点击数:

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 未尽“第一责任人”职责

长粮集团原“老总”被责令辞职

 

今年6月至8月,吉林省长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长春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贾振元在长粮集团案件中应承担的领导责任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根据调查组意见,日前,长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经市委批准,责令贾振元辞去长春市供销社副主任的现任职务。

经查,贾振元在长粮集团任职期间,长粮集团发生重大经济违纪违法案件,共立案54件(54人),移送司法机关48件(48人)。其中,长粮集团及所属单位违纪违法案件33件,涉及长粮集团班子成员2人,中层干部13人。长粮集团原副总经理齐魁范贪污公款、收受贿赂、以单位名义行贿,累计犯罪金额达100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原副总经理尚朴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单位偷税,指使他人故意销毁会计凭证和账簿,累计犯罪金额高达211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主办:自治区纪委监委驻桂林理工大学纪检监察组 桂林理工大学纪委        版权所有:自治区纪委监委驻桂林理工大学纪检监察组  桂林理工大学纪委

地址:中国广西桂林市建干路12号  联系电话:0773-5891506(屏风)    0773-8989709(雁山)        推荐浏览模式:1024x768(IE6.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