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 深圳大工业区管委会主任被立案查处
日期: 2004-06-14 信息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点击数:

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

深圳大工业区管委会主任被立案查处

 

5月13日,广东省深圳市纪委向新闻单位通报了深圳市大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李国栋(正局级)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及擅自发包工程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日前,深圳市委、市政府决定免去李国栋党内外职务,市纪委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据悉,广东省纪委和深圳市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初步查明,2002年下半年,李国栋在深圳市大工业区兴建污水处理厂工程中,明知兴瑞辰公司负责人刘某“串标”,仍指使下属为刘某挂靠的公司说情,在评标时打高分,使刘某中标。随后,刘某将工程转包他人,从中非法获取利润人民币320万元。2002年元月,李国栋在明知污水处理厂污水干管工程按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的情况下,仍违反规定,主持召开会议,擅自决定将该工程直接发包给吴某承建。为掩盖其违法违纪问题,在该工程已实际施工一年零八个月之后,李又弄虚作假,指使大工业区管委会建设处将此工程以“应急工程”报批。

深圳市纪委在通报中指出,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条“高压线”,谁触犯了,谁将受到法纪的制裁。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把依法办事、令行禁止作为立身行事的根本准则,坚决杜绝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行为。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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