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召开全区高校招生监察工作会议
日期: 2004-07-06 信息来源: 不详 点击数:

教育厅召开全区高校招生监察工作会议

 

200475日下午,教育厅在南宁召开全区高校招生监察工作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各高校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招生办及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自治区高校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区教育厅副厅长潘晔在会上作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做好今年高校招生的执法监察工作》的讲话。晔同志首先简要回顾了2003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监察工作情况,对2004年高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高校深刻认识做好高校招生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开展高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思路;严格执行教育部党组提出的“三不准、一禁止”的规定及我区招生工作的“八三四一Ο”反腐倡廉措施;要按照依法治招、规范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和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严格规范高等学校的收费行为。2004年高校收费标准将继续保持稳定,不得设立新的收费项目,禁止学校以任何理由搞“双轨”收费和降分高收费;禁止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定向费”、“专升本费”等国家统一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禁止学校以改学分制收费为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增加计划”、“定向”、“赞助”等名义向考生乱收费。对不听招呼、顶风违纪的乱收费案件,要坚决进行严肃查处,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和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纠风办副主任余海燕同志也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她说,高考招生社会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程度高,广大考生和家长期望值也高。这项工作从大的方面讲,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命运问题;从具体来讲,关系到考生的前程,高考对他们来说,是人生的重大转折,乱收费、招生没有做到公平、公正原则等问题对他们身心危害最深,这是影响一代人健康成长的问题。做好高校招生监察工作是切实解决高考招生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必然要求,意义非常重大。她要求各高校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招生监察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大教育、制度和监督力度,使高校招生收费进一步规范。她说,吴官正同志最近讲话指出:“发现十六大以后仍在顶风作案,严重违纪违规的领导干部,一定要依纪依法从严惩处。”我们务必将吴官正同志的这一讲话精神落实到招生录取工作中去,对考生及家长反映的乱收费问题、收受学生家长钱物、徇私舞弊等顶风违规违纪的,不管涉及什么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护短,问题严重的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规问题,自治区监察厅、纠风办将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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